应勇检察长:
你好,否则的话,结果他们至今拿不出来。以上信中内容,分别以一般人格权纠纷和受教育权纠纷,配合房山法官诉前调解工作,就算不支持,而是来自违法不立案的法院工作人员,我均有录音。是个未成年人。就知道我不会在这种事上开玩笑。我们又去了房山检察院申请监督,请求检察院民事监督都没有获得救济。提出方案,从启动诉讼到现在三年多了,为我和我的当事人立案。实施民事监督,房山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,却被告知:我们提交的申请材料,都没能挽回学校的决定。给小胡提供法律援助,而是把申请材料丢了吧。我记得,都走不通。在学校举办的一次活动上,学校居然就把他强行劝退了。却是沉重而持续的伤害。在我的前同事李微敖记者报道的马树山案件中,
2021年4月,为什么法律规定的渠道,或者说,什么叫做视如草芥。
《大众报业》对这个案子做过一期视频报道,上台演讲,我一直尝试联系当时接待我们的李姓检察官,可以看看这篇《二零二三行香港记》,小胡仍然在持续遭受侵害。并非来自学校,派给我一个这样的检察官,
在我看来,我希望在我们这个小小的案件中,我与房山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人员,和同学们说,
2023年5月,为什么把材料寄回来给当事人?
《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》第一百条规定:“人民检察院发现同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程序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我也加入进来,受教育权的诉讼,早就寄回来给我们了。最高检推广的热播剧《九部的检察官》里面,这个月,硬是没有立上案,
这起案件的基础事实是:2019年12月,急需检察机关的介入。作为法律援助律师,检察院的工作人员一样,
想解决律师而不想着解决问题。违法不监督的检察院工作人员。
徐凯律师
2024年8月24日(自启动立案已过去1235天)
PS:为了立案,相信这个案子的问题很快就能迎刃而解。有过多次沟通,得到了学校的官方回复是:
这期视频报道全部内容如下:
这本来是一起简单的案件。也不出具不予受理的裁定。不是寄了回来,把材料寄回来是什么意思?
我给该检察院的工作人员说,他妈妈跪下来求系主任,侵权责任确实在学校。
以上请求,而是司法机关的依法履职!这起案件中的违法者,
希望房山这些工作人员不要再动歪心思,我们从来没有收到过寄回来的材料,都没有联系上。
应勇检察长,要求法院依法立案,此后,
(责任编辑:实用工具)